男子遭狗咬被女医生“减免”流程
今报郑州讯 昨天下午,27岁的刘先生告诉记者,他已将省疾控中心告上郑州市金水区法院,要求对方公开书面道歉、赔偿精神损失费、误工费等共计21846元。
2007年9月8日下午2时50分,刘先生在郑州市七里河村被一村民家的狗咬伤左腿。当天,刘先生简单地用洗衣粉水清洗后,立刻赶到省疾控中心门诊部。一位姓郭的女医生接待了他。
刘先生大腿上被咬了一个三四毫米深的小坑,而且出了一点血。郭医生查看了伤口,当时伤口四周出现一片黑紫色。随后,郭医生给他开了5针河南普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。“就诊7天后,我突然开始莫名地发烧;20天后,我觉得伤口酸痛,而且背部也开始隐隐作痛。”
刘先生很害怕,去郑州好几家医院检查,但啥也查不出来。
去年12月,他专门跑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请教,该所主要研究疫苗,曾于1980年研制成功中国首个狂犬疫苗。
但结果仍让他不放心,武汉专家告诉他“可能没事”,可刘先生说,通过目前的技术很难确定他现在是否已经感染狂犬病。
但卫生部的《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(试行)》明文规定,人被犬、猫等动物咬、抓伤后,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动物的,接诊单位在接诊后,应该告知伤口暴露级别,进行受伤部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处理。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。
按规定,在伤口未愈合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伤口处理。彻底冲洗: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;消毒处理:彻底冲洗后用2%~3%碘酒或75%酒精涂擦伤口;冲洗和消毒后伤口处理:清洗完伤口,再注射免疫球蛋白。
于是,刘先生将省疾控中心告上法院,索赔21846元。
刘先生认为,事实上,省疾控中心门诊部并没有按照卫生部规定清洗伤口,并给他注射免疫球蛋白,只是给他打了狂犬疫苗。事后,他一直感觉伤口疼痛,陷入极度恐惧之中。因此,该中心应该为职工的玩忽职守负责。
昨日,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,将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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